
您购买万客团购产品付款成功后的7天之内,若尚未消费,无论由于何种原因,均可提出退款请求,符合退款条件即可实现无理由退款。

1.团购信息中标明了“不参加7天无条件退款”的团购物;
2.您已持万客券到店消费,万客券已使用;
3.当前日期距离团购成功付款超过7天;
4.您已拆封并使用了团购商品(任何已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产生质量或者服务问题,万客团在核实之后,会对每一个购买者的消费利益保障到底,先行陪付);
5.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;
6.实物类产品(需快递运送的产品);
7.票务类产品(包括实体票和电子票);
8.商城抵用券(包括实体商城及电子商城);
9.使用了代金券的订单.
备注:不支持7天无条件退款的产品,同时也不支持有效期内退款

1. 商家提供给万客团友的产品与其承诺的产品内容严重不符;
2.商家提供的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,或有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情况;
3. 万客券有效期内,商家无理拒绝接受万客团友使用万客券。

1.实物类产品(需快递运送的产品);
2.票务类产品(包括实体票和电子票);
3.商城抵用券(包括实体商城及电子商城);
4.使用了代金券支付的订单;
5.团购产品项目中写明了不支持过期包退的产品或服务.

1.过期提醒:为避免您因为忘记使用万客券而造成损失,万客券过期前7天,我们会给您发送温馨提醒短信,提醒您及时消费;
2.使用提醒:万客券一经使用,我们将即时发送消费短信至您的手机,助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。
以上条款细则归万客团所有,自2011年6月15日开团的团购享受此服务。









